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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元旦起装修房子请备案 不备案要罚钱

发表于2016-01-04

2016年1月1日起,《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你的房子安全吗?哪些装修行为违法?房屋买卖租赁如何防范风险?......对于网友们普遍关注的这些安全问题,在即将实施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装修为何要备案?不备案将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出台,有一个新变化,将原装修告知行为上升到备案行为,可以说要求更高、监管更严,一个根本的目的就是从严管控房屋使用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装修备案可以通过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备案服务点,方便群众备案。备案服务点开展备案服务工作,不得收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任何费用。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在房屋装修前应备案而未备案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对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2016年1月1日前已开工的城市房屋装修项目不要求备案,但应该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鼓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补充备案。

什么情形属违法装修?违者将受到什么处罚?

(1)拆改房屋基础、梁、柱、楼板、墙体(户内填充墙除外)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构件;

(2)在楼面板上砌墙等,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3)在承重墙体、梁柱构件和楼面、楼梯结构层凿槽、钻孔,危害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4)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等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改变车库、车棚设计使用功能;

(5)擅自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

(6)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7)违反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破坏房屋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且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采取排除危害措施,未涉及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涉及违法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你的房屋是危房吗?去哪里查问?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四个等级:A、B、C、D。

经鉴定确认为C、D级的房屋属于危房。

那么,房屋业主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到哪里可以查询到房屋是否是C、D级危险房屋?

可以登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s.gov.cn)或者直接访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公开网站(http://fwxx.nbjs.gov.cn),并通过房屋坐落进行检索查询。

房屋买卖租赁,哪些风险要防范?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屋销售行为,完善售后服务,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商品房屋竣工交付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结构设计文件的通知》,2016年3月1日起要求商品房屋竣工交付时,开发企业要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结构设计文件。

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结构设计文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图例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组成。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应明示梁、柱、墙体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部位,文字说明应明确房屋结构形式、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楼板的设计使用载荷等内容。

另外,2016年4月1日开始我市将实施新版《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与老合同相比,新版本主要有哪些变动?一是增加了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和房屋结构改造情况书面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等内容;二是增加了提示受让人可以依法查询房屋安全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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