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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河蓝庭公租房应该马上进行申请了吧?先来了解了解该怎么申请

发表于2014-03-13

现在申请公租房比较好!除了价格以外,还有一点是现在的公租房是首批推出的,还没有人用过,所以如果首批就能够申请到的话,就是新房啊!

太河蓝庭应该马上就能申请的了,就去了解了一下申请的流程!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下同)可以申请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区范围内住房应合并计算,下同)。
(二)引进人才。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市人才办或当地人才部门认定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2.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5号)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或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所规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条件由当地政府分类分层次确定。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提出。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申请人向单位所在地受理机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参照当地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办法执行。
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谁、谁收益、谁管理”原则,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根据配租方案,由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发表于2014-03-13

申请这个貌似要好多的材料的,之前在江北的时候申请过一次,真是麻烦地要死啊,还要父母的户口本的

发表于2014-03-13
郁金香谢了,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太河蓝庭公租房应该马上进行申请了吧?先来了解了解该怎么申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3-13

申请这个确实要花点时间的,如果公司能统一能申请就好了

发表于2014-03-13
主要带的资料有:
带齐以下资料:现住房情况资料、户籍证明、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房管所申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收入证明。
发表于2014-03-13

户籍证明如果户口在老家怎么打?是暂住证也行的吗?

发表于2014-03-17

申请需要的一叠材料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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