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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表于2016-10-26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批准,现依法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深化总规对贵驷片启动片区功能提升与空间优化的要求,科学统筹宁波市新材料科技城的开发建设,将贵驷片启动片区打造成新材料科技城的核心示范区,特组织编制《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12;
(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 年修订);
(7)《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
(8)《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规深化研究》;
(10)《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贵驷启动片区城市设计》;
(11)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2)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3)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划文件和设计要求。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具体为西至望海大道、北至骆兴东路、东至明海大道、南至永茂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5.67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相关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生态智慧示范区。
(1)宁波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
以科技与创新发展为主线,打造宁波乃至区域的创新引擎,引领区域及宁波经济转型,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创新中心、城市级专业型的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2)新材料科技城北部中心
以新材料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为契机,发展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等功能,服务新材料城整个北部片区。
(3)低碳型生态宜居新城
利用贵驷片区优越的生态本底,构筑有机复合的水绿生态格局,建立绿色出行的慢行系统和公共交通,打造低碳型生态宜居新城。
(4)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贵驷启动片区
以贵驷启动片区的先期建设为契机,引领新材料科技城贵驷片区的整体开发步伐。
2.2控制规模
规划居住人口约14800户,3.85万人。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525.9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40.96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37平方米。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十字双轴,双核引领,六大板块,蓝绿廊网”的结构,其中“十字双轴”指沿镇海大道与沿耕渔路形成的发展轴;“双核引领”指镇海大道南侧的创新服务核与植物园北侧的科技研发核;“六大板块”指一个创新服务中心片区,两个科技研发片区,三个生态宜居片区;“蓝绿廊网”指沿中心湖及基地水系、绿廊形成的中心放射状活力廊网。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本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 XCL02-01、XCL02-02、XCL02-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566.9公顷,居住人口3.85万,总建设量控制约为512.33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91.2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3%,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3.7平方米。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于镇海大道南北两侧各形成1个城市居住社区,每个居住社区设置社区中心,社区中心规模与社区人口相对应,其中镇海大道以北居住社区人口约1.84万人,镇海大道以南居住社区人口约2万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1.2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6.9%,人均36.7平方米,其中文化设施用地5.15公顷,教育科研设施用地72.57公顷,体育用地8.2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35公顷,研试用地52.96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7.6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其中商业商务混合用地57.32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31公顷。
4.4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2.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4%。其中公园绿地106.01公顷,防护绿地16.91公顷。
4.5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水域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综合考虑分步开发时序,规划本区公共服务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2.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4%。
规划公园绿地106.01公顷。沿箭港河、爱登港河、庙前河、双斛河、文胜湖形成体量丰富的带状或块状公园,构建康体、休闲、生态型绿色廊道。
规划防护绿地16.91公顷。主要为沿望海大道、明海大道、镇海大道的防护绿带,以提升道路景观,减少快速路和主干路对地块的影响。同时也可作为管廊带使用。
6.2水体系统
规划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结合道路和用地构筑片区顺畅、贯通的水网系统。中大河、箭港河最小控制宽度40米,庙前河最小控制宽度25米,爱登港、周林港最小控制宽度20米,乌龙港最小控制宽度15米,双斛河最小控制宽度13米,其余规划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15—20米。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开放空间系统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形成三个层级,区域公共空间廊道、区域开放空间节点、社区公共空间。区域公共空间廊道包括滨水绿廊、道路绿带、人文景观轴;区域开放空间节点包括文胜湖创新服务中心节点、世纪公园和生态体验公园节点;社区公共空间包括社区中心节点、社区公共绿地等。
6.4慢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市民及员工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滨水生态廊道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设置公园、休闲广场、休憩绿地,设有自然铺装、方便的坐憩设施、活泼的游乐设施等。
商业街区提供休闲的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口应清晰的标识地面人行过街通道,必要时需设置“交通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城市快速路
望海大道,红线宽度68米。
(2)城市主干路
包括明海大道、镇海大道、耕渔路、永茂东路、骆兴东路,红线宽度36—60米。
(3)次干路
包括兴民路、爱登路、永平东路、永乐东路,红线宽度28—36米。
(4)支路
支路网规划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合理分割地块,完善路网结构,服务于地块集散交通,分散主次干道流量,红线宽度为16—28米。
7.2道路交叉口
规划区内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交叉口原则上均进行渠化拓宽,进口道和出口道均拓宽3.5米;支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根据流量进行路口渠化拓宽。望海大道快速路规划为高架形式,与横向相交道路均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
7.3轨道交通
根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轨道7号线和轨道K1线经过本规划区。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区内规划设置1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设防。
8.3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为地面沉降低易发区。
8.4综合防灾规划
望海大道为救灾干道,镇海大道和明海大道为疏散主干道,耕渔北路和永茂东路为区域疏散通道,其余区内主要道路为区内疏散通道,主要包括永平东路、兴民南路等。

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区内绿地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并保证区域中心避难通道畅通,结合绿地、广场等设置2处避难场所,4处集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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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黄色区块为住宅小区,紫色为科研用地,红色为商业商务楼。黑色区域有一处为公交植物园站。

想必以后吾悦广场周围住宅小区会增加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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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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