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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向各位咨询几个问题

发表于2014-10-15
标签:户籍 二手房 购房 购房补贴 个人所得税 

本人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非宁波户籍,现在宁波某企业单位工作,已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尚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在此向各位请教几个问题:一、根据甬党办(2014)95号文件精神,象我这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在宁波购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二、购房后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发表于2014-10-15

您好,您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在宁波买房的,但至于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可以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您可以看这个帖子里的具体细则http://bbs.nb.fang.com/gfzjlb~4/532174583_532174583.htm

但如果需要贷款的话,比如公积金贷款,社保等个人的资料是需要的


高校毕业生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

填写好后,再准备在甬各级机关提供的录用有关证明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的,须提交学历证书及部留学服务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等材料,先给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完成后,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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