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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共绿地成阳台 二楼业主花钱找人代为"执法"

发表于2011-02-22
困扰青林湾小区两年多的毁绿问题,何时能解?

 

海曙青林湾小区又上演了因毁绿引发的风波——1楼业主圈走公共绿地搭起“私家阳台”,住在二楼的业主老黄怒了,向物业多次反映未得到及时处理后,昨天中午,他花钱找人代为“执法”,将楼下的阳台砸毁。

 
发表于2011-02-22

公共绿地被私自改建成阳台

老黄是青林湾小区57幢201室业主,平常人在慈溪,小半年才回一次青林湾的家。他记得,当初是看中这房子靠着河,底下又是青青的绿地,便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买了下来。

事实上,早在去年夏天,他便发现楼下有动工开建阳台的苗头:“一楼朝外开了门,还搬来了铝合金材料。”

老黄感觉不对劲,找到物业,要求对方把这事管起来,“我说我是个粗人,不会去打官司,到时就不客气了。”

半年过去了,今年春节前,老黄从慈溪回到青林湾的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楼下的草坪已变成了一个“私家阳台”,木头搭起的平台,底下被抬高,还有几级台阶可以上下……

更让他感到不安的是,“阳台”四周立着一圈木头围栏,靠近墙面的几根,人站上去,都可以够到老黄家的二楼阳台。

“要是小偷靠这个爬上来怎么办?一楼的绿地归全体业主所有,不是一楼一家的,凭什么私自拿去用?”

“公共绿地可以随意拿去用,跟在大马路上造房子有什么区别?”

“如果没人管,我就在二楼也搭出一个平台来,二楼造,三楼也跟着造……”

老黄认为责任在物业,自己人不在家,交物业费给物业,委托他们管理,物业却没有管好。

发表于2011-02-22
二楼业主找人把“私家阳台”砸了

在发现一楼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成私家阳台后,老黄报过警,也多次向物业反映,要求对方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物业表示自己没有执法权,需要上报城管部门,由对方来处理。

但老黄认为,自己付了物业费,物业有责任帮他处理好这个问题,“我经常不在家,物业就是我的大管家,他们有责任帮我把居住的环境搞好。”

从年初到现在,由于协调无果、一楼邻居不愿自行拆除,老黄渐渐失去耐心,他表示,如果再无人来解决此事,他将自己找人动手。

昨天中午,他花了200多元钱和两包香烟,在路边找了两名外来务工人员,用锤子、榔头将一楼搭建的“私家阳台”砸毁。

老黄说:“我叮嘱他们,人家阳台里的不要砸,只砸外面公共绿地的部分。”

“当初,在邻居刚建的时候,物业完全可以去制止,也就不会出现目前这种情况了。”他说,自己这么做是无奈之举,是代为“执法”。

发表于2011-02-22
长达两年的毁绿问题,何时能解?

青林湾小区物业的徐经理表示,他们当初对一楼私自搭建阳台和花园的业主劝阻过,但由于没有执法权,业主根本不理。他们只好上报给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在阻止无效后进行了取证,但执法需要一个过程。

据青林湾业委会的统计,一楼私自搭建阳台和花园的,整个小区差不多有10多家,而且越造越豪华。《小区内违章违规汇总表》上,60多处违规行为中,光破坏绿化的就有40多处。

就在前不久,业委会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这股毁绿风仍在蔓延中,另有一些一楼业主已将房前绿地毁掉,准备开工建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部分小区业主之所以毫无顾忌地私自搭建阳台、花园,与物业前期管理不严不无关系。

而因为毁绿乱搭建引发的邻里纠纷也开始显现,本报就曾数次报道。

为了彻底解决小区的毁绿问题,青林湾小区业委会曾向区长信箱及海曙区城管局写信,请求对小区内的违章和毁绿问题进行整治。

但到目前为止,青林湾长达两年的毁绿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

发表于2011-02-22
老黄的做法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发表于2011-02-22
把没有规矩的东西都砸丢
发表于2011-02-23
“车挡道砸车,人挡道砸人”是错误的,因为人合法临时走路,车合法财产、临时违法停、指出后可以让其马上改正的。但违法毁绿建筑是固定设施、非法财产,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指出后违法者不主动拆除,执法者不作为,只有人民群众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老黄的做法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
发表于2011-02-23
当然,另外正规途径是:老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起诉.
发表于2011-02-23

老黄!青林湾人们向你致敬~~~

 

发表于2011-02-23
青林湾二楼老黄同志的处理正规途径可以是:1、老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起诉一楼的违法行为侵权,损害二楼老黄的权利;2、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城管等管理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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