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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买车位乱停车 北仑一业主被开发商告了

发表于2013-07-04

北仑一小区住户因不买停车位,将车子停在小区地下车位里,被房产公司告上法院。

6月下旬,施先生小区的房地产公司将施先生告上法院。房产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小区的车位自交付使用至今已近六年时间,其间,部分车位已经售出或者出租,还余下不少车位,都属于公司所有。自两年前起,施先生的车子就一直停放在房产公司车位上。公司曾经多次告知并发出书面告示,如需要车位,可向公司购买或租赁。

 

房产公司说,早些年确实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业主乱停车。因为希望车位能有收益,今年初陆续推出诸如锁车位、张贴告示等方式,但没有太大作用。小区大部分业主仍是抱着大家都停我也停的想法,不愿购买、租用车位。

因为收效甚微,房产公司一纸诉状将施先生告了。由于举证难度大,他们选择了被拍到乱停车照片和录像资料最多的施先生作为被告。公司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案子起到警示效果。

在法官的主持下,7月2日上午,房地产公司与施先生达成调解协议,施先生表示将不再占用公司车位,并赔偿公司方面一千元。公司方面则称,他们会就该案结果在小区内作示范性宣传。

 

发表于2013-07-04

谁敢乱停车谁敢不买车位,小心被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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